2012年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FTTX光纤连接器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投资金额:600万元
* 所属地区:广东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就2012年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FTTX光纤连接器采购所需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可前来投标。
1.招标货物的名称:FTTX光纤连接器。
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FTTX光纤连接器(国产);标段二:FTTX光纤连接器(进口);项目投资额:预计总投资约6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上述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合同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标段一:FTTX光纤连接器(国产):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注册资本应达到 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2本次资格预审只接受生产厂商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并已经在运营商正式商用,投标产品自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的运营商合同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4.2投标产品至少应符合行业标准YDT2341.1-2011的技术要求。
2.5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1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具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7资格预审产品送样和第三方检验要求:
2.7.1、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本项目设备的能力并具有相关检测能力。招标人有权到投标人的生产地点进行厂验,厂验结果可作为评标依据。
2.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送检货物、样品均必须与中标后所交付的货物和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投标产品(型号)严格保持一致。后续的招标书内会明确到货抽样检测及验收办法控制样品与批量供货的一致性,若到货抽检不合格一律全部退货,杜绝为投标送检而专门制作特殊样品。
2.7.3、产品主体上必须具备明显的、永久性一体化注塑成型、非印刷形式的生产厂家的LOGO,此标志必须是永久和清晰的(在光纤连接器的寿命期间内),否则视为非生产厂家而失去投标资格。
2.7.4、资格预审初步通过后会通知厂家送样,样品数量为50个光纤连接器和100米的蝶形光缆(检测时现场安装用),招标机构收到样品后会封样送检。每一只光纤现场连接器样品应有独立包装袋,每个包装袋上应标有生产厂家LOGO,并且应标有1:1的光纤开剥尺寸,或者提供剥纤规尺工具便于检验人员操作施工。
2.7.5、每个厂家的现场活动连接器包装内应配备产品操作说明书,操作说明书必须明确每一个操作步骤及图示,确保第三方检验人员按照产品说明书能够顺利正确的完成操作。
2.7.6、投标人的样品恕不退还,中标人样品将封存处理,作为供货的对比依据;如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外观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所签署的合同约定处以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7.7、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光纤连接器样品,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2.7.8、投标人自愿承担样品的第三方检验费用(无论合格与否,检验单位会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检测费用提前收取,按实结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此费用后转付给第三方检验机构。第三方检测结果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从中择优选择12名作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标段二:FTTX光纤连接器(进口):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厂商或单一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2.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生产厂商为行业领先的国际知名企业,应具有持续的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技术国际化认可程度高,国际主流应用的规模企业。要求国际知名企业应达到连续3年每年销售总额10亿美元以上, 国外市场销售占比80%以上。应提供相应上市公司年报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作为运营规模证明文件。
2.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并已经在运营商正式商用,投标产品自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的运营商合同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4.2投标产品至少应符合行业标准YDT2341.1-2011的技术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6资格预审产品送样和第三方检验要求:
2.6.1、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生产本项目设备的能力并具有相关检测能力。招标人有权到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生产地点进行厂验,厂验结果可作为评标依据。
2.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送检货物、样品均必须与中标后所交付的货物和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投标产品(型号)严格保持一致。后续的招标书内会明确到货抽样检测及验收办法控制样品与批量供货的一致性,若到货抽检不合格一律全部退货,杜绝为投标送检而专门制作特殊样品。
2.6.3、产品主体上必须具备明显的、永久性一体化注塑成型、非印刷形式的生产厂家的LOGO,此标志必须是永久和清晰的(在光纤连接器的寿命期间内),LOGO与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不一致将失去投标资格。
2.6.4、资格预审初步通过后会通知厂家送样,样品数量为50个光纤连接器和100米的蝶形光缆(检测时现场安装用),招标机构收到样品后会封样送检。每一只光纤现场连接器样品应有独立包装袋,每个包装袋上应标有生产厂家LOGO,并且应标有1:1的光纤开剥尺寸,或者提供剥纤规尺工具便于检验人员操作施工。
2.6.5、每个厂家的现场活动连接器包装内应配备产品操作说明书,操作说明书必须明确每一个操作步骤及图示,确保第三方检验人员按照产品说明书能够顺利正确的完成操作。
2.6.6、投标人的样品恕不退还,中标人样品将封存处理,作为供货的对比依据;如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外观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所签署的合同约定处以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6.7、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光纤连接器样品,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2.6.8、投标人自愿承担样品的第三方检验费用(无论合格与否,检验单位会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检测费用提前收取,按实结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此费用后转付给第三方检验机构。第三方检测结果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名时,从中择优选择10名作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4.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 一 份正本一 份副本,电子版本一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必须密封提交),必须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各条目逐条应答,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应答必须为“满足 ”、“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出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或页码。并按附件格式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 年7月30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