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GXTC-1205097
1.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 项目概况: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包括5号研发楼和行政管理中心两栋楼,其中5号研发楼建筑面积 39197 平方米;地下 2 层,
地上 9 层,檐口高度:49.5米;行政管理中心楼建筑面积 9773 平方米;地下 0 层,地上 5 层,檐口高度:19.5米。
3. 招标范围:5号研发楼和行政管理中心两栋楼的精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工作内容(具体设计内容详见中粮营养健
康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任务书)。
4. 投标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企业。
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参加投标,应在其本国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做出
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由招标人审定境外及港、澳、台的设计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具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及以上大型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建筑面积为 30000 平方米及以上大型总部型写字楼室内装饰设计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多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经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资质或建筑类、装饰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及以上的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b.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c.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d. 联合体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及连带的责任;
e.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
交招标人;
f.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5. 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将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购买人有效身 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时请提供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相关企业资料,须为中文。)
(3)联合体协议书(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6.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8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期内报名
。
7.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