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二期49.5MW风电项目升压站电气国内招标
新疆华电淖毛湖一、二期49.5MW风电项目升压站电气设备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受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淖毛湖一、二期49.5MW风电项目升压站电气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接地变、电阻柜成套装置
2
SVG无功补偿装置
3
高低压开关柜
4
综自保护、电源设备
5
通讯设备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和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国内近5年具有设计、制造配套至少6套49.5MW及以上风电机组同类设备的投运业绩。
4)、投标方应按合同约定保证供货,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无不良投诉信誉记录,尤其是华电在新疆企业中。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一至四标段应不少于3000万元,五标段应不少于300万元。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2012年06月20日2012年06月26日17:00之前。
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2年06月26日17:00之前。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